聽講座可以提升認知,提升認知有助於「解決問題」。本文要分享的,是參加完第六堂「全面.性教育」種子教師培訓講座(紀孟均講師的「辨識你我身邊的暴力」)後,讓我收穫最大、改善原有想法、生活的內容;如果這篇文章也能對你有啟發、幫助,那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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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是會複製、傳承的。
講師分享一個故事:有位同學因為家長曾經經歷事業失利,在低谷期時,親戚丟來各種酸言冷語、嘲笑貶低……後來經過不懈努力,他們家又東山再起了。所以那位同學誤以為:自己以不友善的方式對待某些同學,能夠刺激他們變得更好;於是便號召幾個朋友,討論著要霸凌誰,成為暴力的加害者。
心理學中有「可得性偏差」,指人在判斷一件事情時,常會依賴最先想到的資訊和經驗;而且,「善意」與「善事」有時並不直接相通。所以想要阻斷暴力行為,就需要提供其他選擇、處理方式,否則,面對類似問題,只知道一種解決方法的話;一味禁止、罰罵將無濟於事。
在故事的最後,講師對那位同學說了一句話:「你的領袖特質,應該用於正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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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呈現的「性暴力」新聞,或許是腥羶色更奪人眼球,所以往往只著重於「性」,根本的「違反意願」一事反而易被忽略。
除非有事(例如:要蒐集寫教案的資料),不然我平常是一個不看新聞的人。這突然讓我想到:很多新聞下的評論常常失焦;不過也滿合理的,如果接收到的內容已經偏頗、不夠好,一般人確實很難因此輸出多理性、有價值的內容、評論。
果然,還是需要有培訓或是課程引導,才能超越紛亂的表象看到關鍵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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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性暴力」等事件中,更應該看到「權力關係」,為什麼加害者不會(或不敢)對權力位階比自己高的人如此?這樣的結構如何潛移默化被鞏固?
最近接觸到「厭女」相關內容,哪怕是蔡英文總統,也會有人質疑:「穿裙子的沒資格指揮三軍!」很諷刺的是,總統其實不常穿裙裝。總統看似已經在權力之巔,卻仍然因為「性別」被視為權力較低的一方,遭受貶低質疑……連總統都如此,更何況是一般的女性的處境,看來,台灣的性別平權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這也不僅讓我疑惑:為什麼有人會認為僅僅依性別就能區分位階高低?再者,為什麼有人以為身為高位階的人,就有資格(哪怕是無意識地)傷害他人?我想,是因為「自卑」與「自大」雙重心理作祟,需要藉由踐踏別人,來彌補自己的自尊心、確認自己的權力吧!
那麼,如果當人人都能把重心拉回自己身上,專注於「自己的提升」,而非時時與他人較勁權力高低,並因此得到心理滿足;應該就能讓因為權力關係而生的暴力、傷害減少了!畢竟,人生在世,其實最大的競爭對手不是別人,而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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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分享一些「性暴力」事件的案例,也反覆提到「不檢討受害人」這個重要概念;不禁讓我想起一件事。
《底層邏輯》中提到一個概念:人的心中應該有三種視角的「對錯觀」——法學家(證據確鑿的人錯)、經濟學家(社會總成本低的人錯)、商人(損失較大的人錯)。最初讀到從「商人」視角出發的對錯觀時,我非常驚嚇:「這不就是檢討受害者嗎?」這與我既有的觀念完全相反,一時難以接受。
不過冷靜想想,兩個觀點並不衝突,一旦「自己」真的身為受害者,願意「主動」檢討、有所行動,而非只是陷在情緒的黑洞中哭泣(自責卻沒有補救行動,不是負責),那就是「自省」了。自省、自我改變的時間、心力成本,絕對比檢討對方、要對方改變來的少,效益也比較高。
再說了,「損失多少」的定義,某程度在於自己,所以,結合「結果論」的心態,就能所向無敵!當某個時刻認為自己損失較大時,可以記得「事情還沒到結局」:把自己視為事件「當事人」而非「受害者」,就會有較多能量、力氣去逆轉局面。
如果事情已成定局,「人生」這部戲也還沒到結局啊!帶著「凡事發生皆有利於我、就算不利我也有辦法把它變有利」的信念,想辦法讓發生的事情發揮它的最大價值;總之,自己佔上風,相對地,對方的損失就更大——如此,在商人視角下,自己便能不再身為「無助受害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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