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天舞干戚(十六):乳頭解放與上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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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摩西尼曾言:「一個人想要什麼,就會相信什麼。」因為這是「自救」行動,我提出的觀點、論述勢必會對自己有益;畢竟,我的想法,可能也在不自覺的情況下,受到了某些認知心理偏誤影響。不過,我會在目前認知所及的範圍內,盡力要求自己做到理性、客觀思考。如果在更多理性的人、事實、資訊等綜合論證後,發現我確實做錯了;或僅僅是這次對整體環境氛圍的判斷過度樂觀導致決策失準,我也願意為自己犯的錯誤買單、負責。

  今時今日,社會大眾對生理男女裸露上半身,普遍無法以平常心一視同仁。公園時常可以看到打赤膊運動的生理男性;而一旦女生不穿內衣、裸露上半身,高機率會被投以異樣、獵奇眼光甚至被控妨害風化、公然猥褻,發布裸露上半身的照片,哪怕是藝術照,也可能被社群媒體提醒、刪除下架。曾看過網路上的言論:「身材好的人才可以露、身材不好的不要出來嚇人」、「不怕被強姦就好」,好像裸露是為了服務、滿足其性慾一般;也有一些人看似支持,實際心態可能是覺得「看到賺到」……我不是生理男性,不知道生理男性在看到女性胸部的時候到底是什麼感覺,但除了「可能恰好產生」的心理滿足之外,我期許生理男性能夠更進一步,好好認識這個行為的初衷——裸露上半身,是該被一視同仁保障的自由;尊重他人主體,是最基本的修養與義務。

  《觀看的方式》犀利點出一種情況:「她的每個動作——無論其直接目的或動機為何也都被解讀成一種暗示,暗示她希望別人如何對待她。……一言以蔽之:男人行動,女人表現。」或許是這樣的自己都未必覺察到的心理,導致有人會認為:女性以各種形式「展現自己」是「吸引異性」、「引誘犯罪」,而不能以「對方只是單純想這樣做或呈現自己」進行理解並給予尊重。

  如果一個男性赤裸上半身,不用解釋半句,人們通常也不會多想,單純認為他是想裸露,或他覺得這樣比較舒服自在而已,不會有其他遐想甚至批評。但我要是不主動說,大概不會有人第一時間想到:我不穿內衣,僅僅是因為這樣活動舒服自在;另外,我這次參加表演、赤裸的最初動機,就只是「我想要」如此,跟世界上任何一個人都沒有關係,也沒有多高尚、複雜、深刻的理由與精神,更遑論是在暗示他人什麼……甚至可以說,倡議「乳頭解放」只是現況下為了自救、善後,而必須同步執行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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