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裸露:「赤裸」與「裸體」的辨析

  《觀看的方式》寫道:「裸體的詛咒是永遠無法赤裸」,但這個詛咒,是作用在「觀看者」而非「赤裸者」身上;也因此,唯有「觀看者」能夠主動破除這個加諸於自己眼前、心中的詛咒。

  先前去參加 Siena(Siena 的公開帳號)舉辦的年末派對,在聚會中,第一位演出者「可鳥」(可鳥的 IG)表演即興舞蹈,在表演前,可鳥預告自己等一下會「裸體」演出。

  克拉克在《裸體》寫道:「赤裸只是沒穿衣服,裸體卻是一種藝術形式。」《觀看的方式》亦表示:「赤裸是做你自己。裸體是做他人觀賞的赤裸者,而且自己尚未意識到這一點。必須把赤裸的身體當成觀賞的物品,它才會成為裸體。赤裸顯露自身,裸體用於展示。」

  依照這個定義,我最初疑惑可鳥為何形容自己的表演是「裸體」?我承認那是藝術形式,但是她赤裸,同時也「知道」自己會被他人觀賞著。

  後來才發現,表演者是「赤裸」或是「裸體」的最終決定權,其實在「觀眾」身上。表演者可能只是單純想顯露自身、做自己(赤裸),他無法得知甚至控制觀眾會用什麼態度、眼光進行觀看與詮釋;所以,難免會有(或許是大多數的)人把赤裸的身體當成觀賞的物品,或許是因為如此,表演者乾脆直接用最通俗、保險的名稱——裸體——界定。

  《觀看的方式》也說:「赤裸是去除一切偽裝。展示赤裸是把你的表皮和你身上的毛髮變成一種偽裝,而且這種偽裝永遠無法卸除。裸體的詛咒是永遠無法赤裸,裸體是一種衣著形式。」

  我很慶幸自己腦中已經有這些內容,知道「裸體的詛咒」這件事,所以警惕也清楚:如果我想要看到表演者完全真實、毫無偽裝地「赤裸」樣貌,就必須不將對方視為「裸體」。

  「赤裸」圖像《裹著皮裘的海倫·芙夢》的觀看、創作,是盧本斯從一個「愛人」的視角出發,而不是一個與該女子毫無關係的「窺淫者」。它超越了單一瞬間的經驗並且納入畫家的主觀意志之外,還完整呈現了「赤裸」所帶來的,毫無掩飾但不令人掃興的平凡無奇。這部分可以從盧本斯描繪芙夢肥胖柔軟的肉體看出,這尊血肉之軀打破「完美」的形式傳統,也不斷向畫家保證她那無與倫比、只屬於畫家的獨特性……而這,也是這幅畫得以動人、偉大之處。

  同理,可鳥的身體面對我表演(正如海倫·芙夢面對盧本斯),不僅僅是做為一種即時的呈現,更是做為一種經驗——屬於可鳥與我的經驗。在我的眼中、心中乃至記憶中,都對可鳥傾注了強烈的情感(在欣賞表演時,我有意識地清空大腦,不讓腦中「評價」的文字遮蔽眼前的「本然」,讓心在每個當下盡量與表演者切近、合一),根本沒為心智留下任何遐想、評價的空間。如此,心智只能見證我與可鳥的關係,被迫承認:自己無法把可鳥物化,變成「裸體」的人。

  聚會的其中一個環節,是要大家互相擁抱(不想參與的人可以在胸前用手打叉表示拒絕),很幸運地,攝影師小歐(小歐的 IG)有拍到我與可鳥擁抱的畫面。

(參考資料:《觀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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