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案大致內容
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有出版一本「情感教育」的教學手冊:《千德爾——彩虹小隊的宇宙冒險》(千德爾教學資源網)。第四堂課抵達卡樂星,教學主題是「多元性別」。
前導影片:現在的卡樂星上方,每個人都自由自在地展現自己獨特的顏色。但在三十年前,不僅每個人的身上只有「紅」和「藍」兩種顏色,而且,只有紅色人和藍色人可以公開相愛。在千德爾樹洞中,放著一本交換日記,裡面寫著紅色人和藍色人的心事……。
第一階段,先讓學生看〈他愛他〉和〈她愛她〉兩則漫畫(原作者:林雨萱),並針對故事內容進行討論。接著,教師可引導學生思考「如果漫畫的情境能夠更改,你認為師長如何回應多元性傾向學生對於感情的心事,會比較恰當?」
第二階段,是讓同學閱讀〈愛情的筆畫一樣多〉一文(原作者:蕭昭君),文中描述一對相愛的老年女同志伴侶,互相扶持、彼此陪伴的日常。在全班討論之後,教師可順勢帶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等資訊,同時強調:僅有法律保障遠遠不夠,大眾的想法和態度,對社會友善、進步的影響更大。
2. 惡意有代價:可以不喜歡,但不能傷害
這堂課的教學提醒寫說:「或許有些學生對非異性戀的情感關係興趣缺缺,或不願意表現出支持同志的態與行動。老師不要輕易地被這些學生影響,而失去同理學生及引導學生進行更入思辨的機會。老師仍要提醒學生尊重人權的界線,不可出現貶低、毀謗甚至攻擊同志的言行舉止。」
想到 Siena 在電子報提到,社團的彩虹旗被拆下、偷走一事,自己沒有憤怒,但堅持不向惡意低頭妥協、要不惜成本走法律途徑(這和我現在準備處理國中性平案件的心情、想法一樣)。
「我想要讓所有人知道,惡意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傷害不是理所當然的。你可以討厭同志、不喜歡同志,但你就是不能傷害我們,不能壓縮我們存在的空間,存在包括講話、表達、宣傳、活動和文化,還有最重要的能以自己願意的方式活著。」說得真好!👏
3. 人性之光——直同志
高中時,看過一則漫畫〈天錐〉(這則漫畫有點血腥),其中有句話讓我印象深刻:「對被天錐捕獲的人,人們只會圍著看,把他當作笑話;人就是這樣的生物,在他們明白悲劇與他們無關時,更是特別惡劣。」
反思自己的情況,其實也是因為成長過程中,曾經親身到地獄「遊歷」,意識到這些議題與我甚至更多人都切身相關……才浴火重生,開始關注、投身性平教育。
也因此,在性平運動的推動中,「直同志(支持性別平權的異性戀、順性別人士)」是我尤為敬重、珍惜的存在;他們確實做到了「飽而知人之飢,溫而知人之寒,逸而知人之勞」,這是多麼難能可貴的事啊!
4. 當無知遇上真相:挺身而出的正義之聲
國三那年,我基本和現實世界脫節,也不看新聞,對於「同婚公投」一事所知甚少,只聽說結果不理想。在會考前不久,因為「同婚專法」即將上路,社會上又引發一陣熱議。
我初次知道完整且正確的資訊,是聽補習班公民老師補充提到:首先,「釋憲」的影響力絕對大於「公投」的結果;其次,專法上路,其實是符合公投多數決的結果,公投第十二項「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贊成方獲得六成以上的票數。
沈老師講完這件事不久,在學校,邵男就在課堂上對「同婚專法」提出質疑,說公投沒通過,怎麼政府還立定專法?
我聽到的當下,瞬間被憤怒淹沒,但因為和他有過節,所以不想也不敢和他爭辯。這時,和我同補習班、聽過同一堂公民課的 Z,立刻說明。我已經忘記邵男在聽完之後的反應了,時至今日,我依然深深感激 Z 當時能夠挺身而出,降低其他同學被邵男的言論誤導的風險。
5. 法律底線之上的感人選擇
在這個單元的活動小結,寫道:法律的保障是社會邁向平等很重要的一步,「但是只靠法律的保障是不夠的,每個人的想法和態度也是支持社會進步的動力,認識和理解差異,是我們需要一直學習的功課!」
今年的 1 月 17 日下午,我回到國中母校拿性平案件申請單,生教組長得知我因為知道《性平法》修法,想要在 3月 8 號之後才提交申請時,告訴我:法律是最低底線,她可以和主任討論看看,我的這個案件直接全部外聘調查小組人員,這樣就不用等到 3 月 8 號之後才提交申請。
雖然已經知道「法律是最低度的道德」,但生教組長說出這句話,還是讓我很感動;不管最後討論結果如何,都謝謝生教組長願意盡力協助。